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芦溪:姐弟一家租房容留女性卖淫被判刑!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526|回复: 0

芦溪:姐弟一家租房容留女性卖淫被判刑!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19-10-11 09: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芦溪法院网讯 李某与弟弟李某某及其妻子龚某多次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按比例从嫖资中抽取分成。近日,芦溪法院审结该案,以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李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龚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40 (2).webp (32).jpg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李某出资租下位于芦溪县的某房屋,李某、李某某、龚某在该房屋内经营按摩店,并多次容留女性卖淫。李某、龚某二人负责守店,在卖淫女提供性服务时“把风”,同时向卖淫女提供免费食宿、卫生纸等物品,待卖淫女完成性服务后收取一定比例的抽成。弟弟李某某负责处理按摩店的社会关系,偶尔也帮忙守店,至案发时,该店共获利约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李某、李某某、龚某均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遂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芦溪法院案件快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