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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塞涉黄小卡片萍乡多人被行拘,是否构成“卖淫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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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5 09: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入住酒店,夜晚房间门缝被塞进涉黄小卡片,是很多差旅人士经常遇到的事情,这些充斥着色情诱惑图文的小卡片,在影响住客正常休息的同时也常为酒店方带来各方面的困扰。

日前,萍乡警方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发放涉黄小卡片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多人。

这类散发涉黄小卡片的违法行为能否定性为招嫖行为,给予更为严厉处罚,也成了不少市民和酒店从业者关心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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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发放涉黄小卡片被拘
手提塑料袋、眼神躲闪、神情紧张,8月20日,一名年轻男子匆匆走进了萍乡某酒店。

萍乡市特巡警支队民警正在附近巡逻,发现了异常,于是悄悄跟随在该男子身后。该男子通过消防通道到达酒店客房楼层后,从塑料袋里掏出一叠小卡片,经过每间客房门口,透过房门下方的缝隙,快速地将其中一些小卡片塞进房间内。

发现这一情况后,支队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当场将嫌疑男子控制,并从其手中缴获印有涉黄信息的小卡片100余张。

记者从警方缴获的小卡片上看到,卡片与普通名片一般大小,纸张材质和印刷质量相当粗糙,大都选用一些衣着暴露美女做背景,印有某某会所,宣传用语一般为“减压、保健、随叫随到,诚信可靠”等字眼,辅以手机号码和微信二维码作为联系方式。

民警随即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审讯,这名男子姓黄,是萍乡本地人,没有正当职业。黄某在审讯中供认,他是临时被人请来散发这些涉黄卡片的,每干一天会有100-200元的好处费。落网后,黄某被处以五天的行政拘留。
据了解,这仅是萍乡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抓获的涉案人员之一,这一行动,针对的正是散发涉黄小卡片小广告这一乱象。“我们拿他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8月29日,记者在萍乡市走访多家酒店了解到,许多酒店工作人员坦言都曾有过客房被散发涉黄小卡片的现象,称对此很难管理。

某酒店的保洁员告诉记者,“以前客人退房时,客房门口这类小卡片多的时候能有二十多张,现在还偶尔能发现几张”。

从事销售工作多年的刘女士,因为工作原因经常会在外地出差住宿,深夜房间门口经常会有窸窸窣窣塞卡片进来的声音,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我跟前台反映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只是让我锁好防盗锁,不要轻易开门”。

在采访中,遭遇刘女士同样经历的住客不在少数,甚至怀疑酒店方与卡片散发者存在利益关联。

不少酒店从业人员都意识到,陌生人潜入酒店发放涉黄小卡片会骚扰到客人,给客人带来困扰甚至不安全感,同时也对酒店的形象造成影响,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

记者注意到,在萍乡市的不少酒店前台,都安装了楼层视频实时监控设备,但对于抑制散发涉黄小卡片的情况收效甚微。

当地一家全国连锁品牌快捷酒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楼层监控确实有时可以发现有人在散发广告,但我们拿他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一般的酒店安保力量都不是很强,工作人员的驱逐劝告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这些散发小卡片的人员行动速度非常快,在酒店逗留的时间只有十多分钟,经常是工作人员刚想报警,他们就溜走了,“虽然可以通过报警解决,但抓住了一般也只是较轻的处罚,作用十分有限,治标不治本”。

在走访中,不少酒店从业者都期待对散发涉黄小广告的行为能够有更有力的治理方式。

采访中,记者还尝试拨打几张涉黄小卡片上留的联系电话,大部分处于关机状态,其中一个一直无人接听。而通过扫描卡片上的微信二维码,成功添加了一位名为“A1高端时尚”的用户,通过聊天询问,该用户向记者发送了相关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文字沟通中暗指提供性服务,并提供了数位打扮入时女性的照片作为挑选,信息还说明只要提供住宿的房号就可以安排上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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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人员多渠道获得散发任务

新法制报记者从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了解到,自8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发放色情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以来,通过加强与酒店工作人员的联动,积极获取相关违法线索,采取蹲点守候方式等待时机实施抓捕,目前已抓获9名相关的违法人员。

据特巡警支队民警王斌介绍,此次抓获的散发涉黄小卡片人员多是无正当职业,30岁左右的青壮年男性,他们一般在下午5时至9时这一时间段,驾驶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在各大酒店、娱乐场所散播,有违法人员曾交代,他们当中的“熟手”在下午的数小时内,就能在几公里范围内的酒店内把上千张的卡片发完。

从此次违法人员的审讯情况显示,从事散发涉黄小卡片人员一般是通过网络兼职QQ群、论坛贴吧、熟人介绍等渠道获取的任务,按照散发范围大小和数量计酬,每天有100-200 的收入,“一些首次接单的违法人员,在网上看到招聘发传单的兼职信息,便与招聘方线上联系,都是到达指定地点后才知道自己要散发的广告内容”。

"审讯中,能提供源头信息的很少,往往都是一问三不知的情况,要从散放卡片人员身上来突破一个卖淫团伙的话非常困难。"该支队民警通过研判近期的多起类似案件发现,这些散发广告的人员往往都接触不到卖淫团伙,从获取要散发的涉黄卡片,到取得报酬的过程都是通过临时指定地点来完成交易。

针对散发涉黄小卡片这类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在一些违法行为发生率较高的酒店场所开展打击行动,“发放卡片人员作案时小心迅速,没有固定的行动时间和地点,这也给打击发放色情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带来一些难度”。

散发卡片按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萍乡警方已抓获9名违法人员,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扰乱公共秩序对他们进行了惩处,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在现场查获的涉黄小卡片一般认定为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按照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收缴。

对此,很多市民也很关心,认为散发涉黄小卡片作为卖淫嫖娼活动的其中一环,能否定性为招嫖行为,给予这类违法行为更为严厉处罚。

新法制报记者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利用涉黄小卡片作为招嫖手段,最终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的多起刑事判决中,犯罪嫌疑人大多与卖淫组织直接接触,并在卖淫活动作为固定角色参与其中。

2018年10月17日,杨某、邹某、何某受雇于王某、刘某、罗某,在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等地各个酒店内以散发“小黄卡片”的形式进行招嫖,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年同月,“小黄卡片”背后的卖淫组织团伙成员都悉数落网。

2019年6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邹某、何某3人在王某(卖淫组织头目)安排下,明知他人组织卖淫而予以协助,提供便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在多人共同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为组织者实行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帮助行为),比如充当打手、保镖、管账人员等等。

对此,办案的支队民警介绍说,印有这类信息的小卡片在散播过程中,虽然涉及到多项法律法规,但很难认定卡片的内容有明确的招嫖表示,也缺乏证据证明散发色情小卡片的违法人员涉嫌参与组织卖淫嫖娼,存在难以取证的问题,需要排查线索,进一步深挖案件。
专家:如果明知是招嫖则构成共犯

江西农业大学法学副教授、律师高鹏认为,对于涉黄小卡片这类“淫秽”物品最直接的规定是刑法中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4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处罚作为法律制裁方法中最严厉的处罚方式,必须要达到严重的程度,这个严重的程度的判定,必须达到可立案的标准,才可能进入刑罚的范畴,“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要传播人数达到300-600次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才可以立案,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那么可以通过行政处罚予以修正。

高鹏称,萍乡市查处的散发“黄色”小卡片的行为,如果没达到上述立案标准,就不需要动用刑事处罚手段,是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能达到惩处该违法行为的目的。

高鹏认为,如果参与散发“黄色”卡片的人并不清楚背后雇佣他们的人的真实目的,比如雇佣他们的人后续还存在“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实行行为,但这些被雇来的人并不知晓,如果没有达到“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仍然仅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达到了“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也仅仅以“ 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因为其主观上不知,就不能以“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共犯进行刑事处罚。

如果参与散发“黄色”卡片的人明知散发卡片的目的是为了协助雇佣他们的人进行后续的“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共犯。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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