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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交通肇事拒付对方车辆贬值费,公司账户被法院强制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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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06: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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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上栗县法院通过划拨被执行人某物流公司银行存款9.8万元,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李某系某物流公司聘请的货车司机,2017年10月,因雨天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行驶,且会车时占道,导致与甘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车辆损伤,经鉴定车辆贬值费为9.8万元。因车辆贬值费协商未果,甘某将物流公司及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某物流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甘某各项损失费共计9.8万元。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查询到某物流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足以履行该案,随即采取冻结划拨措施,案款到位后及时通知甘某领取了标的款9.8万元,案件成功执结。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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