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顺利执结了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 刘某与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某限期内支付刘某的货款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拒绝履行义务,申请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安源区法院强制执行,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应收账款等共计10万余元。2019年10月,因查询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房子和车子,拒不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报告财产,安源区法院对被执行人黄某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黄某家属认识到触犯法律的严重性后,主动和申请人刘某联系,并及时将剩余标的款履完毕。至此,该案圆满结束。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