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东城区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湘东城区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确保人行道的安全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建部令第34号)、《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湘东区城市管理局和湘东交警大队将对中心城区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进行联合执法管理。 二、本通告所称人行道是指在湘东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两侧,以行人通行功能为主的道路。其中泉湖北路、滨江东路、桥南路(峡山口办事处门口-大江边大桥)为第二批联合执法管理路段。 三、机动车应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内,不得非法侵占人行道,占压盲道、绿地。对不按规定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9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
萍 乡 市 湘 东 区 城 市 管 理 局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湘东大队
2019年10月29日
来源 | 湘东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