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朋友的支付宝“花呗”与自己绑定亲情账号,使用该功能为自己的手机游戏充值。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谭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与被害人胡某系朋友关系, 2016年的一天,胡某想开通支付宝“花呗”,因不知道如何操作,遂将手机交予谭某进行设置,谭某拿到手机操作一遍后没有成功,但在看到有绑定亲情账号的功能时,就私自将胡某的支付宝账号与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设置成了亲情号。 2018年8月15日20时许,被告人谭某在玩手机游戏时发现其支付宝绑定的亲情号可以帮其付款,便使用支付宝亲情号付款方式,将胡某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中内的4270.99元分多次充值于自己所玩的手机游戏。被害人胡某因将手机放在家中未能及时发现,回家发现后于次日报案。被告人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罪行,并退赔了被害人胡某4270.9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为保护公私财产权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萍乡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