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俊伟报道:12月15日晚,江西省高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在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时,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还存在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许,执勤民警在沪昆高速公路赣湘金鱼石收费站在对一辆号牌为湘C小型轿车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司机神色慌张,在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金某辩称说驾驶证和行驶证忘记带在身上了,在随后检查中,民警发现核载5人的小型轿车大大小小搭乘了8人,超员3人。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驾驶员金某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金某称,今天周末一家人带到三胞胎儿子到萍乡武功山游玩,当车辆行驶到萍乡服务区时,其表姐称自己有点累,腰也比较疼想在萍乡服务区休息下,再加上车上的三个小孩比较闹吵着要回家,因当时是夜间,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来驾驶车辆。因考虑到车上的老人及小孩的安全,民警及时帮助金某联系转客车辆,先将车上人员送回目的地。 随后,大队对金某无证驾驶超员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告知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驾驶运营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中国江西网萍乡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