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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曝光!萍乡这三位已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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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12: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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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12月26日

萍乡市又有三人

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意味着……

从此再也不能开车!
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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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曝光这三位终生禁驾被处罚人


姓  名:李   强驾驶证号:3603121987********
处罚生效期:2019年12月13日
处罚事由: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事情经过
2019年3月14日21时许,李强驾驶赣JR1***小车沿芦溪县芦溪镇金鹰路从南往北方向行驶,途径金鹰路金鹰校区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刘某某相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强谎报此次事故肇事者为宋某某,并在未联系刘某某亲属的情况下离开医院,次日李强与宋某某主动投案。
姓  名:曾   恒
姓  名:曾   恒驾驶证号:3603111993********
处罚生效期:2019年12月18日
处罚事由: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事情经过
2019年8月17日5时许,曾恒驾驶赣J8G***两轮摩托车,在安源区320国道卫校下坡处与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后,曾恒驾驶摩托车逃逸,造成张某某抢救无效后身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姓  名:钟世勇
姓  名:钟世勇驾驶证号:3603111985********
处罚生效期:2019年12月23日
处罚事由: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事情经过
2017年12月20日晚,钟世勇驾驶赣J07***小车沿萍实北大道由雍华庭往高速出口行驶,途径大星管理处路段时,因未及时发现前方温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同向行驶,将温某某连人带车撞倒,造成温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钟世勇离开事故现场,并于次日上午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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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终生禁驾”?“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1 哪些情况会被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一百零一条规定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2 构成终生禁驾与吊销驾照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主要涉及饮酒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 终生禁驾可以解除吗?

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员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这两种情形将终生禁驾。而终生禁驾可以解除吗? 

温馨提示:驾驶员被终生禁驾后是解除不了的。


如若你被终生禁驾,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从此方向盘与你无关!车祸猛如虎,安全靠大家!请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萍乡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 |萍乡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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