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据《萍乡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湘东区城镇居民用水实施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湘发改字[2017]63号文件精神和《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湘东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府字[2018]58号)文件精神,我司将从2020年元月1日起实施以下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水价: 一、居民生活用水分为三档,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的比例安排: 1. 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月用水量30吨/户及以下,即年用水360吨/户及以下,水价为1.60元/吨; 2. 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月用水30吨/户以上——40吨/户及以下,即年用水360吨/户以上——480吨/户以下,水价为2.40元/吨; 3. 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月用水40吨/户以上,即年用水480吨/户以上,水价为4.80元/吨。 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85/吨。 2.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2元/吨。 特此通知。 江西省湘东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