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红包抢红包并不少见
抢红包更是成了一大风潮
然而,在这个互不相见 的信息化社会中
处处布满了“陷阱” 让这个红包 不再是“红包”了
2019年1月,被害人汤某经同学介绍加入了被告人蒋某创建的“开心红包娱乐群”的QQ群。之后,被告人蒋某作为该QQ群的管理员在群内发布各种发红包返利的信息,并添加被害人汤某为QQ好友,同时通过其买来的微信号添加被害人汤某的微信和其父亲的微信。
同年2月初,被告人蒋某以发50元返300元、发100元返888元、发200元返1888元等为诱饵,通过微信红包、扫微信二维码、微信转账等形式先后骗取被害人汤某人民币共计6万余元。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蒋某的近亲属代其向被害人汤某的父亲赔偿了损失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蒋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近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被害人对其行为予以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骗取未成年人财物,且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活动,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切勿贪图便宜 天上不会掉馅饼
无论什么情况
请勿被眼前的暴利所诱惑
不要轻信“高额返利” “以一返十”等骗局 涉及金钱交易,需提高警惕 切勿随意转账给陌生人 如发现被骗或在微信、QQ发现 有类似不法违规行为 避免更多人被骗 请及时报警! 来源:安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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