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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安置区一期(棚户区改造)EPC建设项目暂停开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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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3 16: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棚户区改造)EPC建设项目
暂停开标(变更公告:第2次)
各投标单位:
此特通知!
2020年02月13日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安置区一期(棚户区改造)EPC建设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9:00 ,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的影响,现开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19日9:00
江西汇恒置业有限公司
原招标公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安置区一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经萍开发改字[2019]15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本项目投资约29392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17568.1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88623.13平方米,1#楼约6205.56平方米,2#楼约5932.06平方米,3#楼约12584.42平方米,5#楼约9839.00平方米,6#楼约9839.00平方米,7#楼约11089.56平方米,8#楼约9839.00平方米,9#楼约9839.00平方米,10#楼约9839.00平方米,门卫约53.32平方米,幼儿园约3563.2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28945.00平方米(地下室)。
     3、招标内容及范围:
     3.2施工(采购)部分:大型土石方挖运,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景观园林等附属工程,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人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2.3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资格;
注:安全员需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报名时凭该省市取消文件可以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投标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
     3.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之内有效(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话:0799-6658658
电话:0799-6761782
电话:0799-6761376
电话:0799-6768089
来自: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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