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间,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线索,迅速扣押被执行人的奥迪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8.9万元。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9月,李某与萍乡市某银行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李某向萍乡市某银行借款1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在约定期限到后李某只偿还银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7万元,故萍乡某银行对李某提起了诉讼,判决生效后,李某偿还银行借款1.5万元,余款仍未偿还,该银行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李某在收到邮寄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一直拒不还款。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但查找到李某有车辆,但未查找到车辆下落。 之后,申请执行人萍乡市某银行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在疫情防控期间,李某的奥迪车一直停在家中。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后,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迅速前往,成功地将被执行人的奥迪车辆扣留至法院。次日,被执行人李某带着8.9万元现金,交到法院的指定账户上。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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