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源区防疫联防联控巡查工作开展以来,区委政法委着眼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统筹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日,联防联控巡查小组在工作中发现,位于辖区北桥附近的一废弃厂房附近,有不少人员进出,疑似有赌博窝点。通过进一步巡查发现,该窝点自3月上旬以来,以麻将馆、偏僻民房、废弃厂房为场所,采取流动的方式在辖区内开设赌场。
巡查小组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向安源公安分局反映,案情引起安源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负责对该流动赌博案件进行专案侦查。
2020年3月12日晚20时许,专案组掌握该赌博窝点再次出现在江湾社区附近一民房,立即抽调警力研究制定抓捕方案,21时许,抓捕警力绕过现场望风人员,突入赌博现场,当场抓获参赌人员共23人,缴获赌资、赌具一批。
通过连夜审查发现,自3月上旬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先后在辖区藕塘边、高山庙、织布厂、江湾社区等处组织人员聚众赌博,并从中获利。现公安机关已依法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5人,行政处罚10人,该赌博窝点的彻底捣毁,有效净化了我区的社会风气,及时消除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安全隐患。
警 方 提 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安源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