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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付赔偿款,萍乡法官刚柔并济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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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3 11: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7日,萍乡市安源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谭某的电话,在芦溪县某企业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和耐心的思想工作,顺利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谭某被张某雇佣做装修工作。2018年5月,谭某在装修时受伤,而张某未支付任何费用,无奈之下诉至安源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还应当支付谭某医疗费等赔偿款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只来法院签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就再也联系不上。经法院调查,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经营的装修公司已人去楼空。为了找到张某,执行法官也多次到其父母的家中及村委会进行调查走访,但一直未找到张某,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4月17日,谭某告知执行法官,张某在芦溪县某企业做业务。执行法官急当事人所急,马上带上案卷,驱车前往,并将张某找到。因张某未依法报告财产,已作出对张某拘留五日的决定。执行法官在与张某沟通中了解到,张某因经营装修公司不善欠下很多债务,生活也很困难,并通过芦溪县某企业了解到,张某在该企业还有一万余元劳务费。通过执行法官向张某阐明利弊,明理释法,严厉批评教育过后,张某将芦溪县某企业应付的劳务费一万余元交给申请执行人,并且就剩余一万元赔偿款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萍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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