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迅速化解一起涉疫情房屋租赁纠纷。原告李某诉称,2019年,被告王某与其签订了门面房租赁合同,王某进行装修后开始经营,并按时向李某交纳房租。 但2020年2月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王某一直停业关门,房租、电费也没有按期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只得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租金、电费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并解除租赁合同。 上栗法院收到该案材料后,立即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律适用以及疫情防控的大背景进行释法明理,通过电话、微信引导李某与王某相互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原告李某收回门面房,免除王某欠缴的房租等费用,并对王某在门面房内的装修及添置的物品支付适当的补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当场履行。至此,涉案纠纷在诉前化解成功。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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