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岐派出所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的指导下连续查处三起涉外案件,行政处罚三人,进一步维护了辖区出入境秩序,强化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职责。
案件一
2020年4月12日凌晨,杨岐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时发现,杨岐乡水井村曾某平的妻子是外国人,随即民警对该女子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进行核查,发现该越南籍女子 HOANG THI LIEN(中文名黄莲)是经另一名越南籍女子“阿娇”以介绍工作为由,来到中国。2019年11月14日,HOANG THI LIEN从越南河内省偷渡到中国广西省南宁市,之后和阿娇一起坐火车来到萍乡市上栗县,HOANGTHI LIEN到达上栗县后,“阿娇”将其介绍给杨岐乡水井村的曾某平做老婆, 此后,HOANG THI LIEN一直居住在曾某平家长达5个多月。案件二、三 2020年5月6日,杨岐派出所户政工作人员发现,前来办理新生儿上户的梁某明妻子是老挝籍女子,经核验,该女子的护照签证为旅游签证,于2018年9月14日已到期,后期没有续签。向所领导汇报后,杨岐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对该老挝籍女子的生活轨迹进行核查。经查,该老挝女子 ONKHAM VANHSACK于2018年8月14日从泰国乘坐飞机来到南昌,之后从南昌坐车来到上栗县杨岐乡南源村梁某明家(已另案处理)居住直至2019年4月24日,同年4月25日以结婚的名义居住梁某明家,非法居留达一年的时间。因HOANG THI LIEN涉嫌非法入境、ONKHAM VANHSACK涉嫌非法居留、梁某明涉嫌容留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已对上述三人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另外已将越南籍女子 HOANG THI LIEN遣送出境。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容留非法入境居留的外国人、非法就业等违法行为,请辖区村民碰到类似情况后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同时不要为了省事而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女子为妻。 来源:杨岐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