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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购物款+赔偿金未得偿 网络扣划开启执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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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1 07: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线上冻结、扣划,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陈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向被执行人李某购买某电子产品,该广告声称可以“0元购”,通过注册某平台激活,六个月内返还2500元,购买后一个月并未返还款项,并且该电子产品也不能正常使用,陈某便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陈某2200元,并向陈某支付6600元赔偿金。判决生效后,陈某多次向李某催讨都无功而返,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告知李某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将会受到的后果,但李某满不在乎,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反馈的信息了解到李某银行账户中有存款,随即进行了冻结。冻结的账户中有足额的金额,执行法官后将8800元扣划至法院的账户中,随后通知陈某来提取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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