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县迎宾广场红绿灯路段一摩托车与前方停车等待红绿灯小车发生追尾碰撞
(动态图来源网络)
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由于是工地安全帽且并未正确佩戴碰撞过程中脱落未能起到保护作用
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头部、脸部及其他部位受伤所幸无生命危险
交警提醒 police remind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做好防护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车祸对人的伤害。头盔,对于摩托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重要的一道安全防线。据交警部门统计,绝大多数与摩托车有关的死亡事故,都和没有戴安全头盔所致。 莲花交警提醒:驾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后座只能乘坐一名12岁以上乘客;将摩托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将受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也将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莲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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