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胡某等人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27日,上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胡某等六人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胡某纠集被告人吴某等人在上栗多个场所开设赌场,并抽水渔利。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为讨要债务,多次纠集吴某等人到多名被害人家中以打砸桌椅、摆花圈、扔纸钱、刷油漆、泼粪便等方式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软暴力催债,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被告人胡某等人经常聚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判决结果
上栗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对被告人胡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胡某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文某等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案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9日,上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文某、刘某、赖某开设赌场、聚众斗殴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三人于2017年起协助陈某(已判刑)开设赌场,并持械参与陈某与他人的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
判决结果
上栗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文某、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03刘某等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案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11日,上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何某、贺某、张某四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何某以暴力、威胁手段,阻止他人生产,破坏他人生产设备,强迫他人转让股份、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又使用暴力伤害他人身体,分别构成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贺某、张某伙同刘某、何某暴力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决结果
上栗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何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
恶势力团伙常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给当地百姓带来心理恐惧和人身伤害,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恶势力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常携带管制刀具甚至枪支等作案工具,对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进行暴力威胁甚至伤害。
上栗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
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栗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多措并举,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持续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易日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出台制定《上栗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及时传达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有黑必扫、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压实责任,保证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严抓审判质效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按照稳准狠方针,审结涉恶案件8件30人,其中6件涉恶案件上诉,经二审审理后全部维持。
迎接实地督导
上栗法院以迎接督导检查为契机,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具体措施、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深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制作电视节目、干警上门走访、发放宣传册、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屋场贴心会等方式,将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接下来,上栗法院依旧会积极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精准打击,始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确保专项斗争步步深入、久久为功,以实际战果来激励斗志、弘扬正气,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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