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土地纠纷兄弟俩大打出手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左某犯故意伤害罪通过莲花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判决被告人左某免于刑事处罚具体案情是怎么样的呢?请往下看
案件情况
2019年6月10日晚,被告人左某在路上碰到其兄长,两人因母亲的土地归属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打伤被害人头部和胸部,后被害人由被告人左某女婿送到莲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费用由左某女婿支付。2019年7月19日,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左某兄长的伤情为轻伤二级。2019年8月27日,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被告人出具道歉书,被害人出具谅解书。2020年4月22日,在李建锋法官、甘茹兰法官的主持和被告人家属见证下,被告人左某和被害人左某兄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案件审理结果 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可依法从宽处理。考虑到本案系兄弟间因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根据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案件性质和危害后果,决定对被告人左某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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