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谢谢你帮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问题。”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受到申请人的连连赞扬。 1995年汤某父亲因工去世,汤某因此获得2万元赔偿。2002年阳某因购车急需2万元,便向汤某的母亲商议将其继承的一层的房屋卖给汤某,汤某母亲在征得汤某父亲的亲属同意后,代表汤某与阳某签订“房屋买卖契约”,阳某的妻子及契约执笔人均在契约上签字予以证明。该契约签字后,汤某母亲将2万元购房款支付给阳某,阳某也将该房屋及权属证书交付给了汤某母亲,汤某及母亲和继父便搬入该房屋居住至今。 之后汤某母亲多次要求与阳某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证书的过户手续,阳某却一直以手续不全而不予配合。2019年5月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房屋权属证书,汤某要求阳某趁此将该房屋权属证书过户到其名下,但阳某却仍不配合,最终汤某将阳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阳某协助汤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手续。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阳某,要求阳某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是阳某却告知法官说自己人在外地,暂时无法回萍乡处理过户的相关事宜。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性,执行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出具了强制过户的相关法律文书,帮助汤某将购置多年的房屋成功过户。(钟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