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认为自己是车技过硬的老司机,开车不会出事故,没有必要买保险。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时恨不得来一瓶“后悔药”。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年5月20日晚上8时,陈某驾驶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行驶至芦溪县新天地小区与驾驶电动车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交通事故由陈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诉至法院。 2020年5月14日上午刘某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在征得其同意后芦溪县法院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联系陈某并跟他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陈某同意第二天来法院接受调解。调解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元。双方对这个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同时对法院办案效率赞叹不已。 调解过程中,陈某多次表示后悔没买保险,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压力大。根据法律规定,若机动车投保义务人未购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否有责任都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部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既能保证投保义务人的利益,又能为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提供保障。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