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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撕毁送达回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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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07: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撕毁送达回证???

01.webp (9).jpg

这?!.....

5月21日

某电器销售公司的老板胡某收到了

芦溪县人民法院的处罚决定书后

主动前往法院递交了书面检讨

并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

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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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滴~



案情回顾

某电器销售公司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案件受理后,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向销售公司老板胡某手机送达了开庭传票,胡某通过手机签收了传票。但是在开庭当天,胡某却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以原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按撤诉处理,并制作了裁定书。当日下午,法院书记员向胡某送达裁定书,胡某收到裁定书后,在法院的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签收了裁定书。在收到裁定书后,胡某对裁定结果不服,声称自己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后书记员拿出其签收的证明,胡某拒不承认是自己签收,反倒责怪法院维护被告。无处发泄的胡某冲动之下直接抢过之前签名的送达回证撕毁,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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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胡某这一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书。胡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才意识到自己冲动行为带来的后果,于是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希望从轻处罚。因胡某认错态度好,最终,法院决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胡某已经主动缴清了罚款。


法条链接

送达回证是证明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材料的案卷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毁损、抢夺、扣留案卷材料的行为属于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

各位当事人,在电子签收到了法律文书之后,切记一定要仔细阅读,并且记住开庭时间以及地点,否则错过开庭时间,将影响到你行使相关的诉讼权利。

当然,更重要的是,法院向你送达的相关材料,可千万要认真看、保管好,不懂的可以打电话向法院工作人员询问,不要随便丢弃。在诉讼过程中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有什么诉请、意见一定要依法表达,切记不可采取如毁损、抢夺、扣留案卷材料之类的暴力、威胁方式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然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来源:芦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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