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 ——刘某某、肖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
经审理查明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 被告人刘某纠集肖甲、肖乙、郑某 为在倾倒建筑工程弃土业务上 牟取非法利益 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 在经开区高丰村、大星村, 上栗县彭高镇等地区 实施了2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2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行为 2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在当地工程建设领域造成恶劣影响 形成恶势力团伙
一审法院判决
安源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某等4人 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依法宣判 分别判处六年八个月 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
刘某某、肖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
萍乡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各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对各上诉人上诉意见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湘东<<<
经审理查明
2012年至2018年 吴某(另案处理)纠集被告人熊某等人 在湘东某天然气公司工地 多次实施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且因逞强好胜 在湘东区湘东镇 5次实施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形成了恶势力团伙
一审法院判决
湘东区法院 对被告人熊某等10人 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一案依法宣判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 熊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
萍乡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各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对各上诉人上诉意见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湘东<<< “以春运抽奖之名 行打劫旅客之实” ——郜某等十人抢劫案
经审理查明
2018年12月初 被告人郜某知道即将进入春运 邀集了被告人岳某等9人 在湘东区“客车之家”厕所旁边 约50平方米的场地 以抽奖销售茶叶(原价七八元/包)为名 针对过往旅客实施犯罪活动
可以免费获得充电宝等物品的小号奖卡 由负责当托的被告人暗藏在身上 抽奖箱中被放入的全部是大号奖卡 (中奖结果为每包茶叶需 以399元或者600元购买) 导致被害旅客抽奖后 要花高价购买廉价茶叶
当旅客不愿意花钱购买茶叶时 各被告人便采取言语威胁、 推搡拉扯、聚众造势、 劝说引诱等行为胁迫旅客购买 在当地交通运输领域造成恶劣影响 形成了恶势力团伙
一审法院判决
湘东区法院 对被告人郜某等10人 犯抢劫罪一案依法宣判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十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一审判决后 郜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
萍乡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各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对各上诉人上诉意见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来源:萍乡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