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后,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针对广大市民在新国标出台前购买的两轮、三轮、四轮超标电动车,市、县两级交警部门采取过渡期管理措施:悬挂临时牌号、购买强制保险、参照摩托车管理,过渡期为两年。
去年6月-12份,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已办理了超标电动车临时牌号约1.5万辆。但在路面检查中发现,目前仍有大量超标电动车未悬挂临时号牌在道路上行驶。应广大市民需求,根据上级车管部门部署,在《办法》正式施行前,从6月10日起,将再开放一批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截止7月30日,为期50天。
芦溪县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发放点:县交警大队院内(320国道新田村),坐向左侧原违章处理中心。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临时号牌办理期限截止后,将不再为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牌照。未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来源:芦溪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