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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萍乡市民星写作口才艺术学校等 5所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在近两年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中,萍乡市民星写作口才艺术学校等5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办学条件等已达不到办学要求,我局拟对这5所校外培训机构予以注销:1. 萍乡市民星写作口才艺术学校,办学许可证号:136030270008351;2.萍乡市安源区戴氏教育高考中考学校西门八一校区,办学许可证号:136030273550031;3.安源区神墨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136030270005691;4.安源区红黄蓝少儿美术学校,办学许可证号:136030270007991;5.萍乡市文星写作学校,办学许可证号:136030270005431。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于6月18日前来信来电向区教育局政务服务办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联系电话:0799-6661595安源区教育局2020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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