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湘东警方连续破获两起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158|回复: 0

湘东警方连续破获两起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0-6-13 13: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湘东警方通过分析研判,成功破获2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涉案营业执照16套、对公账户3套。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28日上午,湘东警方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工作部署下发现,湖南籍男子易某多次在湘东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随后出售给诈骗团伙非法获利。为尽快将其抓获,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湖南,于5月28日晚23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易某抓获归案。

640.webp (43).jpg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趁胜追击

通过对该案件的不断深挖,办案民警发现萍乡某财务公司也涉及此案,该公司邓某、曾某利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制作虚假房产证信息、房屋租赁合同,并违法申办营业执照开设对公账户,将该类账户出售给诈骗团伙用于洗钱犯罪。为尽早将他们一网打尽,办案民警乘胜循线追击,于6月3日,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曾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40 (1).webp (4).jpg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用自己的身份证申办营业执照、注册对公银行账户,还能买卖赚钱,这种“生意”属于违法行为,特别是所申办的营业执照,属于国家机关证件,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前,所买卖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已经成为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黑灰产业”,给各类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请广大人民群众切莫以身试法、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640 (2).gif

要做到:一、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外出打工人员要问清工作内容,不要参与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成为犯罪“帮凶”。二、切莫以身试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三、主动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因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警方提醒
广大居民朋友们要提高警惕
一旦发现买卖、滥开银行卡
以及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湘东公安会继续将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
多发性侵财犯罪
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主动出击
不管大案小案
露头即打
来源:平安湘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