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依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和《江西省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办法(试行)》等标准与管理办法,在创建单位自评、申报、相关设区市旅游和环保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进行技术评审、专家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杨岐山景区达到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获评“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告 (2018年第2号) 依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和《江西省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办法(试行)》等标准与管理办法,在创建单位自评、申报,相关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进行技术评审、专家审核、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赣州龙南虔心小镇、吉安安福武功山、上饶广丰铜钹山、上饶德兴大茅山、赣州瑞金罗汉岩、萍乡杨岐山、赣州崇义阳明山、赣州安远三百山、抚州源野山庄、九江武宁县阳光照耀29等10家单位达到江西省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现认定为“江西省生态旅游示范区”。 现予公告。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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