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发出第一份暂停信用惩戒的执行决定书,标志着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阳某已连续14个月按期足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在其失信信息从名单库中删除后,他表示,以后更会想办法按期还款。 2015年5月,阳某邀请朋友李某出资37万元一起经营起重机设备生意,李某出资后萌生退意,便要求退伙,因出资已用完,阳某便向李某出具欠条转成借款,承诺一定期限后还钱。后阳某生意失败,无力还款。双方协商无果后,李某将阳某诉至法院。 李某于2016年9月申请强制执,但因阳某生意失败,债务缠身,不断躲避执行,未能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将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3月,李某发现阳某生意逐渐有了起色,便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阳某当场履行了47000元,并承诺每月按期支付4000元直至付清本息。 连续14个月以来,阳某均足额履行了和解协议,在得知法院出台了信用修复机制后,为了减少各种限制,把生意经营得更好,阳某遂向芦溪县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