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三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最终达成由被告某经营管理公司于一个半月内支付三原告商铺租金共计6万余元的调解协议。 2019年4月,三原告分别与被告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由被告分两期支付三年租金给原告。2019年5月,被告按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后,剩余租金至今未付,经三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三原告无奈分别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及利息。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三原告声称被告不讲诚信要求被告将剩余租金在半个月内全部付清,而被告声称,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只能半年内分期偿付。法官耐心细致的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换位思考并分析相关的法律后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拖欠的租金于一个半月内全部付清。三案得已圆满结案。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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