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一击清脆法槌声 50余名旁听人员正襟危坐 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在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凯丰巡回法庭开审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林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邬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车乘客文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鉴定,林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318.71mg/100ml,系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 被告人林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结合其量刑情节当庭作出判决,对被告人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当庭宣判后,被告人林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当天的庭审邀请了近50名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学员旁听,庭审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以直击庭审的方式参与授课,让他们对庭审流程及法律规定都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该院鲜活的法治教育方式获得学员们的肯定。 据悉,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在凯丰故里党员教育综合体设立凯丰巡回法庭,是将党建教育、廉政教育、法治教育高度融合,以打造法治教育基地为有力抓手,提升辖区法治建设水平。 接下来,该院将打造“党建+审判”工作品牌,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水平;依托党校培训平台开展联合教学,助力打造廉洁萍乡湘东法治篇样板;筛选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