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纠纷,为确保企业声誉不受影响,被执行人主动将拖欠款项全数付清。
江西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生效后,被告未按调解协议内容如期履行,原告经催告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担心执行案件影响其之后的承揽工程及其他工地招标工作,当即表示会尽快筹钱履行完毕。在执行立案后的10天内,被执行人主动分批次将所欠款项50余万元全数付清,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