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因身患疾病,极难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最后自愿放弃部分本金和利息。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暖人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赵某向阳某借款1.5万元用于房屋翻新,约定借期一年,利息1000元。赵某因未按期偿还借款,阳某诉至安源法院依法得到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赵某因其妻子陈某身患疾病,导致经济困难,赵某为家里唯一劳动力,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和上大学的儿子。于是,执行法官决定来个阳光执行,主动约申请执行人阳某去赵某家。 阳某来到赵某家,看到赵某家的状况,很有感触,表示自己也是从苦日子过来的。执行法官在与赵某以及其父母交谈时,阳某更清楚赵某家的实际困难。赵某也向执行法官和阳某保证,现在家庭情况不好,但是借款一定会还。 最后,双方主动达成执行和解:阳某同意只收取本金1万元,放弃其余借款本金和利息,且1万元按照每个月不低于500元偿还。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双方当事人的善意下顺利执结。 来源:萍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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