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我已经将罚金汇入了你们法院账户,请你马上屏蔽我的执行案件信息”。近日,被执行人周某因贷款在银行碰壁后,主动缴纳罚金2万元,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18年8月,周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未主动缴纳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经穷尽执行措施,仍未能查找的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周某正在服刑。2018年12月,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11月,周某因投资做生意,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发现周某有执行案件尚未履行,遂拒绝了周某的贷款申请。周某得知此情况后,主动来到芦溪县法院询问情况,案件承办法官告知周某只有将罚金缴纳了才能屏蔽案件信息,否则将一直受到法律的限制,便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来源:芦溪县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