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送锦旗感谢办案民警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罗百慧、记者陈成报道:1月21日上午,萍乡市开发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黄浩敏收到了一面由市民段某送来的写着“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 原来,2018年9月26日21时许,周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朝阳路行驶至萍乡市开发区朝阳中路金彭电动汽车专卖店门口路段时,与段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段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判定为小型客车司机周某负全部责任。 一开始,周某对责任认定有很大的异议,双方对赔偿也存在较大争议,从而引发纠纷。接连十几天,民警耐心与事故对方驾驶员沟通,并带着伤者段某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最终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民警多次走访保险公司,商讨医疗费赔付事宜。并带着段某到司法鉴定中心开伤残证明,以及到居住地村上镇上开失地农民的证明。 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2019年1月15日,事故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一开始赔偿两万元争取到了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赔偿,赔偿8万多元,解决了段某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 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过程中,双方在责任划分、商议赔偿时因沟通不畅造成多次误解,产生了诸多矛盾。办案民警多次耐心调解,不厌其烦,细心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伤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事情圆满的解决了,且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