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对魏某等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其余四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到二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魏某为首的五被告人随意打砸他人物品,手持凶器随意殴打、恐吓、伤害他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霸欺当地鱼塘承包人,在当地形成恶劣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等五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魏某等五被告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实行数罪并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