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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也容易诱发熊熊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近期,气温回升,天气干燥,长平派出所协同长平乡党委政府扎实做好防范森林火灾宣传工作,加大对林区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一起违规在林区用火导致的火灾案,行政拘留1人。

2021年1月15日下午六时许,长平派出所接报警称在高速出口附近山上有人用火引发山火,经民警出警现场调查确定:系黄某(男,34岁,长平乡落星村人)在山上砍柴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入干燥的杂草丛中引燃附近茅草,致使紧挨的灌木林燃烧,后在乡、村两级干部近两小时努力下,大火才被扑灭,过火面积约十亩。元月18日上午,黄某被民警抓获,经询问,他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目前该黄某被上栗县公安局依法决定行政拘留五日。


或许是一根小小的烟头 或许是一次普通的野炊 或许是一次平常的除杂草 或许是对先人的一次祭拜 …… 然而一次小小的不经意 可能会带来无法弥补的后果 来源:长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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