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通过法官悉心做工作,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
本案中,王某受赵某和李某的雇佣为张某修建房屋,在工作时由于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搭建的脚手架不牢固、脱落,导致原告王某从施工脚手架上坠落,导致重伤,被送往医院治疗23天,花去医药费34937元。2020年7月13日,王某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并对后续治疗费、误工期等作出鉴定。因当事人之间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王某遂将赵某、李某告上法院。
李某辩称,确实是其叫王某去做事的,但是是受赵某的委托。赵某则辩称,没有承包案涉房屋装修工程,也没有委托李某雇佣王某,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在庭审查明事实后,为更好的解决好此次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三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在此次事故中,赵某和李某自愿赔偿王某66000元,该款现已当场兑现。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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