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赣农字[2020]67号)文件精神,结合芦溪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1年1月底至2021年12月底。二、整治范围:我县辖区内所有的变型拖拉机、在我县辖区行驶的外地籍变型拖拉机。三、所有悬挂萍乡市赣09号牌的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公告注销,车主必须于2021年2月3日前自行将变型拖拉机拆解报废,有关号牌上交当地县(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仍然违法上路行驶、营运的,一律收缴牌证、扣押车辆、强制拆解报废。四、在我县辖区行驶的外地籍变型拖拉机,存在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五、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0799-7551510,公安部门举报电话:0799-7551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