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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男子闯红灯、酒后驾驶摩托车至两车相撞,后果请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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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9: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都不会堵车~
可是……
不堵车不代表骑着小摩托,
就可以任性地闯红灯,
甚至是酒驾闯红灯!

23.png
近日
安源大队辖区就发生了一起
饮酒驾驶摩托车闯红灯
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最终交警部门
判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邓某负全责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22日21时14分许,邓某驾驶车牌号JU***3二轮摩托车行经途径萍安大道华源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行,与相对方向驶来由邹某某驾驶的赣J6***6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webp (1).jpg 现场照片 21.webp (1).jpg 22.webp (1).jpg


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邓某的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6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经调查,邓某车辆未年检。饮酒驾驶、车辆未年检这样都敢上路,司机的胆子可真大。






事故分析

当事人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

而江某某当日驾驶的机动车属于正常行驶,故在本次事故中,当事人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江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生活中因闯红灯、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在该起交通事故中,
摩托车驾驶员邓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
值得广大驾驶员警醒。

闯红灯: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冲红灯的过程中与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非常高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在后期责任认定中就会大大的加重自己的责任承担比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驾驶人若醉酒驾驶,将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


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与小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摩托车、电动车车主是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但如果因自己的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自己承担。

因此,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文明交通,不仅是一个需要靠法律约束才能达成的愿景,更深层次上,它需要我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明辨是非礼法。

来源:安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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