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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的气息越发浓厚,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确保春节期间安源镇的平安稳定,安源派出所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争取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及时侦破一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恶性案件。2019年1月24日,安源派出所联合分局刑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有力震慑了辖区违法犯罪。 2019年1月24日中午12时许,安源派出所接到赖某某报案称有人持有其妻子的个人生活照片实施敲诈勒索。接报警后,安源派出所立即启动重大警情汇报机制,经向分局领导汇报,由安源派出所牵头、分局刑警大队指导对此案展开侦查。通过前期摸排,确定实施敲诈勒索嫌疑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为文某、苏某。为了不打草惊蛇,侦查民警一方面督促报案人赖某某与嫌疑人继续保持沟通,另一方面侦查民警积极争取分局情指网中心的技术支持,在案发后不到两个小时,安源派出所联合分局刑警大队就抓获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文某、苏某。经审讯,文某、苏某对其从2019年1月中旬开始策划利用报案人赖某某的妻子的生活照片在相关微信群内传播企图造成赖某某声望受损等方式逼迫赖某某妥协并支付“封口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文某、苏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安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安源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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