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7月4日,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因未靠道路右侧通行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驶来的陈某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张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张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协商无果,陈某将张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向双方当事人深入剖析案件情,双方存在的分歧、矛盾耐心劝解,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赔偿责任与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