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七年前, 一家江苏公司在萍乡承建项目时, 欠下了500多万元货款, 且迟迟不支付, 在法院宣判后也拒不履行。

是真的没钱吗? 执行法官查看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发现里面竟然有700多万元的存款。 执行法官决定出招。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潘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我们就马上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有余额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案件回顾
这一合同纠纷案发生在2015年, 当时被执行人江苏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从申请执行人手中购买钢筋, 约定先供货后付款, 2017年项目完成并交付使用后, 被执行人仍欠下500多万元的货款不支付。 案件起诉到安源区人民法院后, 法院在去年12月宣判, 要求被告方履行540多万元的还款义务, 但被告方仍拖着没有支付。 
申请执行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顾杨斌 之前与被执行人进行了很多次沟通,但是他那边在催款后只是付了一小部分。有时候一个月付了十几万,宣判后也没主动履行,我们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五天后, 4月20号, 被执行人就派人 从江苏赶到了安源区人民法院。 银行账户中有存款 为什么不履行还款义务呢? 被执行人解释, 现有的银行存款是 其它建设工程的专项资金, 动用这笔资金一次性还款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 在执行法官面前,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商议, 能否按计划还款, 以保障被执行人公司正常运转。 经过协商,双方制定了还款计划。 
被执行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余凡 我们把日期都定得比较准,就是一定要想办法还清。 
申请执行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顾杨斌 我们可以给他宽限还款时间,就是一年,把企业现有的资金困难暂时解除,到今年年底把涉案金额分四期支付给我们。 还款计划达成后, 当事双方也握手言和。 执行法官介绍, 对于有偿还能力而 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他们会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潘涛 通过网络系统会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会来一次大搜查,搜到有相应财产的话,就会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提醒被执行人要及时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还款义务。 法院的强制执行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所以说该履行的法律责任 和义务绝不能逃避, 否则将会面临更严重后果。 来源:萍乡市新闻传媒中心 作者:“八点一刻”记者张庆圣 实习生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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