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上门寻找“老赖”,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唐某与被告喻某系夫妻关系。被告唐某、喻某于2017年11月向原告石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唐某、喻某收款后,原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被告唐某、喻某还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石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欠款20万元,法院判如所请。判决生效后,被告唐某、喻某拒不履行义务,于是石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告唐某、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唐某、喻某却置之不理,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到庭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络,唐某、喻某以各种理由搪塞。 经总对总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存款收益。执行法官决定驱车前往唐某家中,从上栗经过319国道到莲花,恰逢唐某的妻子喻某在家,劝其联系唐某履行义务,并告知法院已将唐某、喻某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如果不履行义务,坐高铁等出行会有限制,也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无法贷款。喻某听完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打电话给唐某,让其回家一趟。 随后不久,唐某回来看到执行干警吓得一惊,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拘传。在从莲花往上栗的途中,警车突然出现故障,车子走不动了,这是正值中午吃饭的时间。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修车厂,在等候了1个多小时后,终于联系到修车厂的人,将唐某与喻某拘传到院。鉴于唐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轮番向唐某讲解当前的执行形势及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 最终,唐某由于暂时经济困难,同意先支付2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分期履行的协议,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遂顺利终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