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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大学生投资被骗负债四千竟持刀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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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7 13: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肖某系某校大学生,2020年10月,肖某在微信上认识一陌生人,然后在自己的支付宝花呗、备用金和借贷APP上套现了四千余元转给该陌生人对一个理财项目进行投资,结果发现投入的钱全被骗走。情绪激动的肖某将宿舍内一水果刀装进双肩包走出校门,路上看到被害人钟某独自一人提着手提包和一袋东西,就产生了抢劫钟某的钱去还欠款的想法。于是便尾随钟某至其租住房趁钟某进入该租住房准备关门时踏入该房门内。钟某看见肖某进入了其房屋便想对其质问,肖某立即掐着钟某的脖子将其按坐在地板上,钟某剧烈挣扎并大声呼救,肖某就用刀向钟某划去,致使钟某左侧额头及下巴处被划伤。在挣扎中钟某用脚乱踢,将肖某所持的刀踢断,肖某的手也被刀划伤,随即慌乱逃离现场。2020年11月,肖某向学校保卫处交待了犯罪过程,并在保卫处等待侦查机关将其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20年11月,肖某家属向被害人赔偿人民币四千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对被告人肖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肖某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因为被害人的反抗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其近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被告人肖某可酌情从轻处罚。其持刀抢劫,可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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