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执行法官通过向被执行人单位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促使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9年6月,王某向某银行贷款借款10万元,公职人员贺某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向该院起诉。后经法院组织调解,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付款,但王某、贺某二人未按期履行还款责任,银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王某、贺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二人财产,但均无所获,且王某也下落不明。而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在本地单位上班的贺某,督促其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责任,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贺某一直推脱自己只是担保人,还钱是王某的责任。劝说无果后,承办法官向贺某所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单位督促贺某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司法建议送达次日,贺某便主动来到芦溪县法院,将王某在银行的贷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来源 |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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