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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横!一个月内2次肇事逃逸,萍乡这名司机被抓“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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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07: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交通事故时
许多人都是将事故现场拍照保存好然后报警通过民警来处理积极解决事故问题,但有些人不是今天要讲的这位可豪横了4月21日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拘留,才放出来不久又一次交通肇事逃逸并且对受害者是一通威胁对于这种行为,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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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1年4月21日,邓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途经电信世界十字路口时因闯红灯,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造成对方车辆右侧大面积受损,经民警调查后被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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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22日,直属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驾驶摩托车途经电信路口时被一辆小车撞倒(没错又是电信世界路口),小车驾驶员还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威胁,之后便逃离了现场,经过民警调查,小车驾驶员竟又是邓某,这不才刚放出来半个月,又一次因为无证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被交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邓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不仅要自讨腰包赔偿对方,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8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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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一犯再犯
      对于邓某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看得出邓某在第一次肇事逃逸后,并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所警觉,也没有心怀愧疚,而是一犯再犯,重蹈覆辙,而且在第二次交通事故中,态度极其恶劣,威胁被撞倒的摩托车驾驶员,扬长而去。对于此种行为,交警蜀黍绝不姑息,并提醒大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别把生命安全当作交通违法的赌注,终将害人害己。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要以此为戒,文明出行。




温馨提示


交通肇事的逃逸认定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来源 |萍乡交警直属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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