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现对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 安源区高坑镇茶园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游德富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20年10月,游德富违规操办生日宴,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800元。2021年3月,游德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2 湘东区麻山镇小桥村党支部原书记兰剑勇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2019年6月,兰剑勇超标准发放村干部目标考核奖2.24万元,其中,个人超标准领取4000元。此前,兰剑勇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2021年3月,兰剑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 芦溪县芦溪镇洋田管理处原主任刘世才、原村委委员王燕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及吃请问题。 2021年3月9日,刘世才、王燕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省外某景点游玩,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3月19日,刘世才、王燕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3月,刘世才、王燕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上栗县桐木镇城建办原副主任缪建军履职不力问题。 2019年10月,某制沙厂违规占用桐木镇某村耕地建设施工设施,时任桐木镇城建办副主任缪建军对辖区内“两违”巡查和打击不力,对应当发现的违法占用土地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缪建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操办宴席,有的超标准发放奖金,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及吃请,有的履职不力。这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贪图小利、陋习难改,作风不实、浮于表面。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深挖细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纠治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贪图享乐、讲究排场、挥霍浪费等享乐奢靡之风;要坚守重要节点,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送礼、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放过;要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净化风气,推动化风成俗。 来源:廉洁萍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