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与耐心调解,最终该案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工程款十四万余元。 2020年7月原被告签订《婚礼堂酒店改造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酒店宴会厅的改造,并约定了施工时间及工程总价款。被告仅在工程开始前支付2万元备料款,工程结束后至今未支付合同约定的剩余十四万余元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后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被告所欠工程款项均以认可,但认为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付款并且自愿放弃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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