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多年的债务啊,今天终于收回来了,感谢法官做的工作。”原告贺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03年,何某以办厂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贺某借款2万元,贺某随后和何某一起到农业银行进行转账,当场何某出具借条一份。后贺某多次打电话问其什么时候还款,何某接电话则称没钱还,有时干脆拒接。事到如今,贺某将希望寄托于诉讼,希望能通过法院要回自己的钱。 法官收到案件后联系被告,被告何某表示,因生意失败自己一直都没钱,但一直都有还款的意愿,知道贺某起诉到法院了,自己四处借钱,现在可以随时通过转账还钱。最后何某将2万元转账至贺某的银行卡上,至此,多年来的纠纷就此解决。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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